轉知經濟部來函經能字第11358000503號
主旨:「能源用戶應申報使用能源之種類、數量、項目、效率、申報期間及方式」,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月19日以經能字第11358000500號公告修正,檢送前揭公告影本(含附件)1份,請查照。 說明:旨揭公告依據「能源管理法」第12條第2項辦理。 📥檔案下載:經能字第11358000503號(含附件) 本會自113年1月2日起開放受理申請113年度「醫療機構互助諮詢」服務,旨揭服務皆為免費,每年提供10人次全天性免費輔導(如為兩個半天合計一天),以本會會員機構(含附屬機構)且設置200床以下醫療機構為優先輔導,後依登記順序安排,歡迎各會員機構向秘書處登記辦理!
1. 醫療機構互助諮詢管理辦法 🔷 工務、醫工及總務類 🔶 資訊類 2. 醫療機構互助諮詢申請表 🔷 工務、醫工及總務類 🔶 資訊類 ※ 如有本服務需求之會員機構,歡迎下載諮詢申請表填寫,填寫完畢請E-mail至本會信箱(ncha@ms16.hinet.net),本會將於收到信件後三個工作日內協助媒合專家,並在一個月內完成諮詢案件。 |